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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药定义及分类

发表时间:2016-01-14   发表作者:MJQ  文章来源:未知   浏览次数:130

    新药定义:
            根据《药品管理法》 以及2007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,新药系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。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、改变给药途径、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,不属于新药,但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。
    新药分类:
     
    第一部分:化学药品注册分类
      1.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:
      (1)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。
      (2)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。
      (3)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。
      (4)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。
      (5)新的复方制剂;
      (6)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。
      2.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。
      3.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:
           (1)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,和/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,但不改变给药途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径的制剂。
      (2)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,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。
      (3)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。
      (4)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。
           4.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、碱基(或者金属元素),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
              料药及其制剂。
      5.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,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。
      6.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。

     
    第二部分:生物制品注册分类
      1.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。
      2.单克隆抗体。
      3.基因治疗、体细胞治疗及其制品。
      4.变态反应原制品。
           5.由人的、动物的组织或者体液提取的,或者通过发酵制备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多组份制
              品。
      6.由已上市销售生物制品组成新的复方制品。
      7.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。
      8.含未经批准菌种制备的微生态制品。
           9.与已上市销售制品结构不完全相同且国内外均未上市销售的制品(包括氨基酸位点突
              变、缺失,因表达系统不同而产生、消除或者改变翻译后修饰,对产物进行化学修饰等)。
      10.与已上市销售制品制备方法不同的制品(例如采用不同表达体系、宿主细胞等)。
           11.首次采用DNA重组技术制备的制品(例如以重组技术替代合成技术、生物组织提取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  或者发酵技术等)。
           12.国内外尚未上市销售的由非注射途径改为注射途径给药,或者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  给药的制品。
      13.改变已上市销售制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。
      14.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(不包括上述12项)。
      15.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生物制品。